第52章(3 / 3)
“也许你希望有朝一日能当上一级警探和调查警司,但是依我看,凭你在刑案现场抓人的方式,这条路对你来说恐怕很漫长。无论如何,以后你小心点应对就是了。这是我的忠告。”
“我记住了,长官。”
“现在,请你原谅,警员……我是说,警探。我只剩五分钟可以研究那些和保险有关的事了。”
萨克斯离开警局,回到中央街上,她走向自己的卡马诺跑车,检查车头和车身前两天在哈莱姆区与罗塞的马自达冲撞后受到的损伤。
看来,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把这辆可怜的车恢复原来的形状。
当然,汽车是她的专长,她熟知车子的每个部位,无论是车头形状、长度还是力矩,甚至是车上的每一个螺丝和螺栓,她都烂熟于胸、了如指掌。在她位于布鲁克林区的车库里,拥有全套的扳子工具、半球形铁钟、磨碎机和其他工具,绝大部分汽车的故障,她几乎都可以凭自己的能力修理。
但萨克斯并不在意车体。她觉得这很无聊——同样,当时装模特也很无聊,和又帅又傲只会扮酷的警察约会也很无聊。她对车的外观并不太注意,但这也许是个性使然,她自己向来就不太重视化妆品,没把外表看得太重。对阿米莉亚·萨克斯来说,一辆车最重要的是它们的心脏和灵魂:活塞和连杆激烈的响声、皮带的嗖嗖声和完美的齿轮咬合声。是这些东西结合起来,才能使这重达一吨的钢铁、皮革和塑料的组合物进入速度的世界。
她决定把车开到皇后区的阿斯多里亚车厂。她以前在那儿修过车,知道那里的技师都有些天分,也还算老实,而且会对像这种强力跑车充满敬意。
她钻进前座、发动引擎,隆隆作响的引擎声立刻引起附近五六名警察、律师和前来洽谈公事的民众的注意。在她把车开出警用停车场时,她同时做了另一个决定。几年前,她在替这辆车做完除锈工作后,决定给这辆出厂颜色为全黑的跑车重新上漆。那时她选择了鲜亮的黄色。这个决定当然是冲动的,但有什么不可以呢?既然大家都是一时兴起而改变指甲的颜色、改变头发的颜色,那么车辆当然也行。
她心想,既然车厂会换掉这辆雪佛兰跑车四分之一的钢板,就一定需要给整辆车重新喷漆,因此她可以选择换一个颜色。她第一个想到的颜色就是消防车的红。这个颜色对她来说有双重意义:她父亲总说跑车就应该是红的,而且,这也符合莱姆那辆暴风箭轮椅的颜色。这样做是有点矫情,莱姆知道后一定会表现出冷漠的态度,但私下里,他肯定乐得要死。
没错,她心想,红的最好。
她想马上就把车开到车厂去,可是在考虑过后,决定还是暂时延后。车虽然撞坏了,但她还是可以再开几天,她在十几岁的时候就经常这么做。现在,她只想快点回去,回到林肯·莱姆那里和他分享这个重大消息——她的警徽已从银的变成金的了。此外,她也迫不及待地想回去继续工作,挑战那些摆在他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谜题:两个被谋杀的外交人员、来自异国的植物、泥地上的奇怪的印痕以及两只失踪的鞋子。
两只鞋子都是右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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